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有关巴基斯坦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鲜食樱桃进口。
输华樱桃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相关的处理设施均须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的植物保护局(以下称巴方)审核备案,并由巴方将名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产地及标识代码等。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巴方向中方提供。所有输华樱桃必须采取冷处理,并达到中国进口检验检疫要求。
据介绍,巴基斯坦昼夜温差大,阳光充足,适宜樱桃生长。且当地樱桃成熟后颜色较深,尤其受到中国市场欢迎。成熟期方面与国内樱桃存在10到15天时间差。根据巴基斯坦规划发展与特别项目部发布的报告,巴基斯坦樱桃主要产自俾路支(Baluchistan)和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Gilgit-Baltistan)地区,种植面积约2500公顷,产量约6000吨,约为世界平均产出水平的2/3。
根据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符合要求的巴基斯坦樱桃出口到中国可享受零关税。自2021年11月以来,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了四项关于向中国出口农产品的议定书,包括洋葱、水牛胚胎、非洲虎尾草和鲜樱桃。目前,双方正就向中国出口干辣椒、土豆、乳制品、熟牛肉等农产品进行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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